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下,车辆的残值如何计算?
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下,机动计算车辆的车强车辆残值计算有多种方法。
重置成本法是制报准规值何基础且简便的,就是废标用重置成本乘以成新率。成新率通过(1 - 已使用年限/规定使用年限)×100%计算。定下的残
比如 2000 年的机动计算富康新自由人,规定使用年限 15 年即 180 个月,车强车辆使用 3 年后估价,制报准规值何成新率=(1 - 36 个月/180 个月)×100%=80%,废标重置成本 8.8 万,定下的残估价就是机动计算 7.04 万。
新车用 10 年算折旧率,车强车辆把车子从开始使用到报废看作 100 分,制报准规值何10 年折旧率定为 100%,废标15%是定下的残不动残值,85%是浮动折旧值。折旧分三段,前 3 年折旧率 11%,总折旧率 33%;第 4 年起每年折旧率 10%,总折旧率 40%;后 3 年每年折旧率 9%,总折旧率 27%。没使用过的新车 10 年总折旧率是 100%,用过的旧车 10 年折旧值计算是:评估价=市场现行新车售价×〔15%为不动残值+85%为浮动值×(1 - 分阶段折旧率)〕+评估值。
收益现值法是预测车辆未来收益折算现值来算残值。
现行市价法根据类似车辆价格估算残值。
清算价格法通过拍卖等得现行价格,扣除处置和税费等费用算残值。
不同计算方法结果可能不同,要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和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评估残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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